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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亮点特色
1·、红色伟人毛泽东故居
2、5A象鼻山景区桂林城徽
3、4A 溶洞聚龙潭
4、南溪玉屏-南溪山
5、5A漓江风光
6、大型表演山水间
7、阳朔西街
8、永州零陵古城
优质服务:尊享VIP 待遇,让您出行无忧
经典景点:毛泽东故居/象鼻山/漓江风光/聚龙潭/十里画廊/西街/少数民族村寨/南溪山/山水间/榕杉湖
第一天: 住韶山
早上指定地点集合乘车前往韶山,抵达后入住酒店。温馨提醒:导游信息将在出行前一天以短信或微信方式通知到您,请保持讯息通畅,祝您旅途愉快!
第二天: 含:早 | 中 住:永州
早餐后参观【毛泽东故居] (不含换车费20元)(游览时间约40分钟)1893 年12月26日主席诞生在这栋普通的农舍并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毛氏家史展览馆,观看毛主席诞辰100周年铜像揭幕仪式的实景录像,了解毛氏家族历史渊源。前往永州,车览潇水河,柳宗元的《江雪》“独钓寒江雪”就是指潇水河和湘水河。游览结束后驱车前往“国际旅游明珠”——桂林(全程约450公里,车程约5.5小时),独特的喀斯特地貌和秀美的漓江使其成为闻名的旅游地,山奇、水秀、石美、洞异是对其美的概括,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被国务院列为首批 24 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前往景区:【两江四湖·榕杉湖景区】(游览时间约30分钟)
抵达后游览春晚网红打卡地榕杉湖景区,公园汇集风景园林和丰厚的历史文化于一体,属开放式中央公园——:湖心岛建筑、玻璃桥、古南门、系舟亭观景、诗文碑刻等胜景。观日月双塔,体验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山水格局。此处是留影的最佳胜地。
第三天: 含:早中餐 住:阳朔
早餐后开启一天新的旅程,游览桂林城徽[象鼻山] (游览时间约90分钟),山因酷似一只站在江边伸鼻豪饮漓江甘泉的巨象而得名,被人们称为桂林山水的象征。象鼻和象腿之间是面积约一百五十平米的圆洞,江水穿洞而过,如明月浮水。坐落西岸的象山水月与漓江东岸的穿月岩相对,一挂于天,一浮于水,形成“漓江双月”的奇特景观。早在唐宋就成为著名游览胜地,有1000多年的游览史。参观欧品厨具(时间约90分钟),乘船游览【漓江风光](游览时间约60分钟)体验“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欣赏漓江两岸秀丽山风光,山与水所勾绘成的水景,正以清丽的女儿装束写出桂林漓江风景区的风采,在游船上感受分明看见青山顶会让您在这如梦如幻的人间仙境中,在这让您真正感受到“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诗句的由来。十里画廊位于阳朔月亮山,因沿路风景秀丽,如诗如画,被称为阳朔十里画廊。十里画廊主要景观有佩桃献寿、海豚出水、尼姑下山、火焰山、八戒晒肚、金猫出洞、马象奇石、龙角山、猴子民愁、骆驼过江、青厄风光、古榕美景、美女梳妆等。游览【聚龙潭](游览时间约60分钟)由黑岩和水岩两大岩洞组成,洞内穹顶高处约25米。洞内有许多钟乳石看起来很象“龙”,有卧龙、盘龙、游龙、飞龙、金龙、玉龙、龙王、龙女等等,形态惟妙惟肖,而“聚龙潭”的名称也由此而来。欣赏纯天然的桂林独特的喀斯特地貌风格,走在石笋石柱林立的道路上,听着耳畔传来的流水声,仿佛人间仙境,最是享受。晚上保留私密空间(无导游司机服务)!自由漫步已具三百年历史、名登“世界旅游大典”充满外国醉人情调之阳朔啤酒街【西街],西街的建筑大都是六七十年前的老房子,
也有一些是明清时期的,所以历史比较久远。西街的街道用大块的石板铺成,也颇有历史韵味,暗青油亮,两旁是清代遗留的低矮砖瓦房,白粉墙红窗,透着岭南建筑的古朴典雅后入住酒店!
温馨提示:导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先后顺序,保证景点不减少。
第四天: 含:早,中 住:桂林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早餐后乘车前往【少数民族村寨] (游览时间约90分钟),精湛的银饰手工艺, 不落锁的大门,热情的民族阿嫂,枯井,木楼,石板小巷,诉说着侗族的文化,让我们走进他们家里做客,真正了解侗族这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参观【牛皮席馆](游览时间约90分钟),后欣赏被誉为“看过了终身难忘”的大型山水情景互动观赏剧目--【山水间](演出时间约60分钟),该剧采用不同场景变化和一流的声、光、电舞台技术运用,充分展现了漓江的历史变迁、山水景观和人文情怀。参观同仁堂(游览时间约90分钟),晚上可自行游览桂林集优美的风景园林和丰厚的历史文化于一体的城市开放式中央公园--【榕杉湖景区】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第五天: 含:早中餐 住:韶山
早餐后,游览[新丝路丝绸] (游览时间约90分钟),走入其中,学习丝绸发展史, 学习丝绸的形成过程,欣赏绮丽丝绸!参观阿胶馆(游览时间约90分钟)主要体现阿胶发展演化过程和现代阿胶人的创业历程和辉煌成就,让参观者集中感受千年阿胶为现代东胶人所发扬光大并造福于民的光辉业绩。游览【南溪山景区](游览时间约60分钟)南溪山两峰对峙,高突险峻,犹如两扇白色屏风,有“南溪玉屏”之称。春天樱花盛开,犹如置身粉色花海之中。人行壁下,常常可以听到风吹崖壁发出的声音,堪称桂林山水一绝,是桂林著名的八景之一。参观【鸡血玉博物馆](约90分钟)该园的这些馆中将专业展出桂林鸡血玉和奇石精品多件。这些鸡血玉和奇石精品的收藏,如鸡血玉、国画石、钟乳石、菊花石、漓江石……琳琅满目,举世罕见,可谓洋洋大观,精美绝伦。如您感兴趣可收藏一二。后乘车前往韶山。
第六天 含:早
早餐后,乘车返回温馨的家。
1.选择线路
2.填写订单
3.在线支付
4.电话预约
5.交易成功
1、住宿:当地舒适商务酒店
2、交通:全程空调旅游大巴(根据报名人数,一人一正座)
3、导游:全程持证导游陪同,地方+当地导游讲解服务。(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导游服务)
4、门票:行程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自理除外、小交通除外)
5、用餐:5早4正餐(早餐酒店包含。正餐其中包含一餐米粉特色宴;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用不退,不含酒水)
6、保险:已包含旅游意外险
7、必消:聚龙潭门票100+山水间演艺150+竹筏90,合计340元;折扣后199元
8、购物说明:全程包含6个店(市民超市、少数民族景区不算店),部分景区设置的购物场所非本社安排,敬请谅解。不强制消费,但需配合进店时间,如不配合进店时间需补附加费300元/人!
1、个人消费(如酒水、饮料,酒店内洗衣、电话等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2、行内未注明的费用;
3、景区内的其他二次消费;
4、不含的餐自理;
5、必消费用: 聚龙潭门票100+山水间演艺150+竹筏90,合计340元;折扣后199元 。
6、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单人房差或加床费用;
9、“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10、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11、收客标准:收客正常年龄:25-75周岁以内,如超过70周岁以上需要家属陪同。
12、全程不提供单间和三人间及加床,若出现单男单女现场支付房差150元/人,征得游客同意并签字;
游客健康状况确认书及旅行社免责条款书(请仔细阅读所有内容)
A、适用游客:所有参团游客;
B、本人申明如下:
1、确认本人健康状况能参加本次旅行;
2、组团旅行社已就下列容告知本人:
1)该旅游行程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飞机或火车或汽车的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尤其高海拔地区,容易发生高原反应,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2)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旅途中容易复发的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疾病)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C、同意旅行社如下免责条款:
1)如在本次旅行过程中,因本人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一切任何影响旅行的情况,均由本人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和所有产生的费用;
2)如因任何原因提前离团,由本人自行承担后续离团产生的一切费用(交通、食宿等),并不能要求退还原定交纳团款中的任何费用。
3)旅行社为非专业健康医疗机构,无法判定旅游者的身体健康情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因自身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旅途中容易复发的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疾病)引起的伤亡,由旅游者自行承担任,旅行社已尽到告知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知悉此次旅游的行程安排,确认个人健康状况并无不适合本次旅行之事项,并已征得家属(或监护人)及同行亲友对本人参加此次旅游的同意。
温馨提示
1、行程中不可擅自离团,贵重物品及现金请随身携带,如带小孩请安排专人看护。
2、导游有权调整行程的顺序,但不减少景点,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参观的我社只负责退还未产生费用,因个人原因无法游览的只负责退还折扣后景点门票。
3、请家长如实给儿童报名,如果发车时被发现我社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客人负责。
4、游客参团以报名顺序发放座位,双方确认后,如游客在出发前24小时内取消旅游,需赔偿空位费(按实际线路具体核算)
5、请游客一定随身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外出旅游
6、请游客务必遵循导游安排,遵守时间,注意安全,遵守当地法规、风俗习惯;文明出行;
7、旅行社为非专业医疗机构,因旅游行程较辛苦,请游客务必确保身体健康;因游客身体原因造成一切后果,旅行社免责
8、温馨提醒:此特价产品,旅行社的成本优惠价低于学生证、教师证、老年证等证件折扣,所以不再退还费用
行程开始前 | 违约金(订单总费用) |
7日以上 | 5% |
4—6日 | 20% |
1—3日 | 40% |
当日 | 60% |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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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金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
行程开始前 | 违约金(订单总费用) |
7日以上 | 5% |
4—6日 | 10% |
1—3日 | 20% |
商家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诉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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